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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三拨子泽华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33万吨铁矿石选厂项目》

兴隆县三拨子泽华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33万吨铁矿石选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兴隆县三拨子泽华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33万吨铁矿石选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隆县三拨子泽华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33万吨铁矿石选厂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行业类别:铁矿采选

4)建设单位:兴隆县三拨子泽华矿业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承德市兴隆县挂兰峪镇三拨子村南300m,项目西侧为淋河及山地,南侧为山地、荒地、园地,东侧为山地,北侧为荒地、园地。所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7°35′10.83″,北纬40°13′10.67″

6)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2万元,占总投资的15.5%

7)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主要建设粗破车间、二破车间、筛分车间、球磨磁选车间、精粉库、尾矿干排车间等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磁选机、脱水筛等设备。,年产量13t铁精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兴隆县三拨子泽华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承德市兴隆县挂兰峪镇三拨子村南300m

联系人:杨洪臣 电话:15175539856

联系邮箱:76069544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北京普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19号院2号楼1711

联系人:唐工    电话:18810879586

四、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本项目对破碎、筛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源设置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通过高17m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采取的封闭库房、封闭皮带通廊及地面硬化、洒水抑尘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本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承德市建设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攻坚行动(2019)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办发[2019]3)文件要求,有组织和有组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经预测,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废水:本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循环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堆场定期喷雾抑尘,道路洒水抑尘,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喷淋降尘设施,喷雾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项目设立洗车平台,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澄清后循环使用,清洗及沉淀过程随车辆带走及蒸发损耗,不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车间地面需要清洗,地面清洗采用拖布,废水全部蒸发耗损,不外排。在降雨天气下,选厂初期雨水可能夹带污染物,本项目设计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自然流入事故池,用以洒水抑尘或自然蒸发,不外排。综上所述,本项目选矿废水可实现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他废水治理措施均不外排,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3)地下水:本项目中球磨磁选车间、危废间、尾矿干排车间等均按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不会外排,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吸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尾矿砂、尾矿泥全部外售至遵化市广申固体废料综合再利用有限公司作为原料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每天回用至生产。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手套、废抹布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符合“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总体原则。

6)土壤: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为铁矿石,原料未检出含砷、铜、铅等重金属。选矿过程为物理过程,不添加化学药剂。车间及厂区地面硬化及防渗,可阻隔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存放,采用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故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7)生态:项目建采取了相应的防尘措施,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植物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对区域动物的栖息繁殖等产生明显影响,也不会造成区域动物物种的减少,运输道路均为已建成道路,不再新建道路。沿途不经过珍惜动植物保护区,通过减少运输次数、停车怠车次数及鸣笛次数,可有效降低运输对沿途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为火灾、危险废物泄漏、矿浆泄漏。在采取本环评报告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只要落实了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和安全生产,则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兴隆县三拨子泽华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33万吨铁矿石选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详见附件。

我单位已在:承德市兴隆县挂兰峪镇三拨子村南300m兴隆县三拨子泽华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设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室,供周围公众查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建设单位:兴隆县三拨子泽华矿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北京普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